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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监测中心

【舆情综述】

  4日,《京华时报》追踪报道此事,针对赔偿工作被“拖延”,鹿邑县公安局法制室樊警官透露,可能与局长工作调动有关。对此,《西安晚报》提出质疑,“原局长走了”能成为赔偿款迟迟不发的原因吗?当地公安局之所以敢于找借口拖欠赔偿款,除了自恃执法机关的权力傲慢之外,还有国家赔偿决定在执行方面凸显乏力。

【网民观点】

【舆情点评】

  纵观该舆情事件,舆论质疑目标从未履行判决结果的县公安局扩大至河南省高院。从鹿邑警方来看,未及时赔偿已成为众矢之的;面对记者多次采访请求,均未及时予以正式回复,相关民警的猜测性回应更是引发诟病,致使警方在舆情应对上落了下风。对于法院一方,河南省高院的判决结果符合舆论期待,但法院执行局在后续环节没有强有力的跟进,引发强制执行缺乏刚性、赔偿款执行力度不够等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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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阅读请参见《政法舆情》2016年第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