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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伸向花蕾的黑手 性侵农村未成年幼女案件分析

  大河网讯近年来,未成年幼女遭受性侵害案件不断曝光,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而很大一部分性侵幼女案件的高发地多在农村,并且多为熟人作案,而令人惊诧的是,有超过一半的被侵害对象为留守儿童。

  令人愤慨的案例:

  案件一:2015年4月,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猥亵幼女案,被告人齐某以猥亵儿童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经审理查明,齐某,50岁,2014年夏天,齐某下午喝了一些酒,就在村子里溜达,走到玲玲家门口,我见她家的大门和堂屋的风门都开着,进屋后,看见玲玲坐在沙发上看动画片,玲玲是个7岁的小女孩,在读一年级,和齐某的孙子浩浩是同学。齐某走过去也挨着玲玲坐下了沙发上了,玲玲一看是浩浩的爷爷,就继续看电视。齐某在询问过家里人都去哪里之后,开始和玲玲套近乎,先是让玲玲亲亲她,后来直接抱起她坐在大腿上对其猥亵。玲玲被“爷爷”系列奇怪的举动吓哭了,哭着喊着要找妈妈,齐某没办法,给玲玲的母亲打了电话,玲玲母亲赶回家时看着玲玲惊恐的眼神,问清楚原由后,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召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齐某无视国家法律,猥亵儿童,严重侵犯了被害女童的身心健康,其行为已经构成猥亵儿童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例二:2014年8月,正是夏伏天,医院里儿科病房也是挤满了人,走廊里也加了病床,丽丽今年13岁,因早产留下后疑症,有轻微脑瘫,在医院已经住了近一个月了,与周围病床的小朋友也都认识,其中有一个男孩叫明明,9岁了,由明明的爷爷——王某一直在医院照看他。晚上11点,病房里已经静悄悄了,王某起身去了趟卫生间,回来的时候发现丽丽在走廊的床上已经熟睡,身上盖的单子被蹬到一边,露出了内裤和短袖。王某看丽丽的母亲不在身旁,对其进行猥亵,丽丽觉得下身不舒服,翻个身,王某吓得赶快走了,过了一会,见丽丽又睡着了,王某又重新出现在丽丽的病床前,把手伸进丽丽的内裤里对其猥亵。第二天,丽丽把这一情况告诉了自己的母亲,然后其母亲带丽丽到公安机关报案。经法院审理,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案件呈现的特点:

  调查显示,近年来农村留守儿童性侵案件呈现出熟人作案居多、犯罪主体老龄化等特点。召陵区人民检察院的调查显示,这类侵害案件多为熟人作案,熟人对女童相对熟悉的“优势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掌握着女童的家庭情况,以其年长获取女童的信任,为侵害者实施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

  在丽丽的这个案件中,明明的爷爷——王某已经63岁了,像王某这样的农村老年人犯罪是近年来农村性侵案件中出现的一个新特点。农村留守老人因生活空虚和不健康的心理引发的性犯罪呈多发趋势,而侵害对象多为年幼、智障等女性弱势人群。在农村,丧偶未娶的老人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他们有自己的生理需求,但因子女反对或怕被人笑话不敢再婚,加之农村文化娱乐生活较贫乏,在不健康的心理支配下,有的就心生邪念,从而引发性犯罪。犯罪者一般都是儿童的邻居或同村人,往往利用儿童比较单纯的心理,以给零花钱、糖果等为诱饵或采取哄骗、恐吓等手段对儿童进行性侵害。

  问题的原因在哪里?

  造成近年来农村幼女遭受性侵的案件不断发生,漯河市召陵区检察院检察官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监护人未能尽到切实、有效的监护责任。目前,我区大量农村务工人员涌向城市打工,由于忙于挣钱,只能将年幼的子女留在家中,交给年迈的长辈看护,他们因年老体弱等原因无法无法真正行使对儿童的监护权,特别是有些老年人对女孩的性安全防范和保护缺乏认识,不注意对留守女童的性安全予以保护,给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二是部分犯罪嫌疑人法治观念淡薄,对犯罪存有侥幸心理。此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文化程度都不高,对法律没有足够程度的认识的了解,认为对女童“亲一亲、摸一下”,并不属于犯罪;再加上大多数猥亵行为并不会在被害人身上留下明显痕迹,即使事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查无证据,使犯罪嫌疑人心存侥幸。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农村文化娱乐生活还较贫乏。在大多数农村,经济水平已经明显提高,但缺乏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生活,老人与青少年缺少积极向上的文化引导,文化活动单一,导致一些精神空虚的人不能克制自己,走上犯罪道路。 

  三是家庭、学校的性教育严重缺失。在农村大多数的家庭中,父母多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而对孩子的心理健康往往忽视,对性教育则更是觉得难以启齿,采取回避的态度,加以许多学校并没有开设专门的课程,使许多有女对性知识一无所知,及时自己已经遭受侵犯却还没有意识到,更不懂得如何去保护自己。

  我们应该怎么办?

  面对近年来幼女遭受性犯罪侵害案件增多的现象,幼女们的权益如何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召陵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的检察官认为:

  一是加强家庭对留守女童的监护。父母要重视孩子的成长,外出打工,最好留一人在家照顾孩子,如果两人都外出打工,必须把孩子放在有监护能力的亲戚家里。父母应随时关注留守儿童的身体健康以及身体、生理、心理的变化。家长要适当地跟孩子进行沟通,不要刻意避谈,让她们从小了解一些生理方面的知识,加强在自我保护方面的教育,了解一些自我防范的常识。

  二是加大对性侵幼女的犯罪的惩罚力度。幼女遭受性侵害的危害可能会累及一生,对孩子的成长蒙上一层阴影,因此,司法机关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重点打击侵害幼女的犯罪行为,从重从快惩处恶性犯罪,警示和教育存在侥幸心理的人,扎紧保护幼女的法律“篱笆”,架起足以震慑不法分子的高压线。

  三是进一步深化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结合目前开展的“法律宣传进校园”等活动,采取播放宣传片、微电影等孩子们喜闻乐见的方式,选取典型案例,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开展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花蕾”本应在最美的时刻绽放,幼女也应该拥有一个天真无邪的世界。她们的双眸是清澈的、纯洁的、善良的,她们眼中的世界充满着光明与色彩,莫让这些罪恶的黑手遮住了眼前的幸福与美好。只有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才能斩断那些伸向幼女的魔爪。让我们用实际行动告诉孩子:这个世界的天空是蓝色的,这个世界的人是善良的,这个世界还是充满爱!(田明杰陈玮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