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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保险是一个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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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术品保险是一个系统工程

  随着市场的发展,艺术品陈列、展出、仓储的风险也在增加。展品被盗时有发生,艺术品投保保额与其真正价值相去甚远,连故宫博物院也不例外,引发了业内对国内艺术品保险现状的深思。

  因此,艺术品保险相关的成熟经验和具体做法,要在业内加以推广,有关立法部门应及时研究艺术品保险立法,适时颁布艺术品保险法律法规,尽快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保险制度。

  虽然已出台多个针对艺术品保险的扶持政策,但目前中国的文化产业保险,尤其是艺术品保险,仍然是叫好不叫座。

  全球知名保险金融服务集团苏黎世保险相关人士认为,其中原因有三:一是观念问题,由于艺术品价值高,巨额保费让客户望而却步;二是文物具有唯一性,标的物很难确定价值,保险公司一般不轻易给其投保,尤其是在艺术品所在环境的安全保障不确定的情况下;三是国内缺乏专业配套的防损服务链,或称完善的鉴定和定价体系,造成艺术品保额难以确定并导致无法开展此业务。

  艺术品保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在艺术品真伪鉴定、估值、定损、物流、安保、包装等所有艺术品流转环节都要有相应的规则和制度建设。

  在各国的艺术交流活动中,艺术展览,特别是一些大型主题艺术展览扮演着重要角色。我国艺术品保险制度的建设,可以借鉴法国经验,建立“国家艺术保险”制度。

  国家艺术保险是指通过制定国家艺术赔偿保证法,由国家出面为艺术品提供担保,在相关损害发生后由国家支付赔偿费用。法国的相关法律于1993年颁布施行,其特点是仅限艺术类借展品,实施“墙对墙”全险保障政策,实施无追索条款。同时,该法严格限定该保险申请者资格:仅针对借给法国参加展览的国外艺术品提供保障,且借展方必须是法国的公务法人机构。对借展品的总保险价值也有限制:借展品的总保险价值必须超过3亿法郎,才能提出申请法国国家保险。该保险的最后确定还需要经过审核委员会书面及其他审查。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的发展,我国政府财政状况持续向好,负担这类艺术保险应当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