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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评估社会组织等级 3A级以上将获资金奖励

  沈阳市民政局近日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沈阳市将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3A级以上社会组织将获得资金奖励。

  评估对象为2015年5月31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未参加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已获得评估登记,需要晋升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至2017年12月评估等级证书有效期满5年,需要延续有效期的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分为五个等级,根据评分标准排名从5A级到1A级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

  从今年3月至8月进行资格审核,9月至11月实地考察,12月份评估委员会审核初步评估意见,确定评估等级,公示,公告评估结果,并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5年。

  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社会服务资质。2017年市民政局将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扶持政策,拟对获得3A级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给予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