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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出台《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实施细则》

为全面落实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的要求,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真正起到教育挽救的作用,近日,陇西县研究出台了《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实施细则》。该细则适用于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部分人民团体的党员领导干部。

《细则》对开展诫勉谈话的情形界定、程序步骤、注意事项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并明确规定,诫勉谈话对象在谈话后6个月内不得提拔或重用,也不得作为评先选优的对象。今年以来,全县已对12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来源:中国药都网上陇西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