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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同意我省设立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16年5月3日,河南省政府印发《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对试验区建设进行全面部署。按照“立足郑州、梯次推进、带动全省”的总体要求,我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在郑州市开展业务的各类市场主体;第二阶段拓展到在“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在洛阳、开封、南阳、焦作、三门峡、信阳、新乡市开展业务的各类市场主体;第三阶段拓展到在“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在全省其他地方开展业务的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目标是力争到2018年,培育50家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培训孵化基地、100家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设立100个省级公共海外仓,重点扶持1000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3000亿元,实现一区多园、一园多点、多主体运行、多模式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新格局,总体发展水平居中西部前列,探索出在中西部地区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在全国首创了“电子商务+保税中心+行邮监管”(海关代码1210)的跨境电商保税通关模式。跨境电商政策、交易规范和产业、物流发展创新成效显著,多项指标在各试点城市处于领先地位。建成了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的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平台,实现了海关、检验检疫、公安等系统融合。整合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等相关应用系统功能,上线运行中国(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16版)。依托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南保税物流中心、郑州国际机场、郑州国际陆港、郑州出口加工区等平台载体常态化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并积极向许昌、焦作等省辖市覆盖推广,实现多区域、多模式、多元化发展。

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7月26日,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平台一般模式出口系统实单测试在郑州机场国际货站顺利完成,跨境电商在全省符合条件的区域多模式、多元化开展业务

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12月15日,许昌众品海关监管仓顺利通过跨境电商出口实单测试,标志着许昌市跨境电商出口业务正式启动,跨境电商加快在全省符合条件的地市覆盖拓展